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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2章 缺少的重要零部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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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麽認識顧嵐?

這個問題,她早在五年前就已經想好了!

程瑾瑤笑,再轉過頭時,笑容已更大方,明朗的,就仿佛高原上盛開的格桑花。

“我認識顧姐姐的時間,說不定比你還早呢!我大學的時候就認識她了!那年暑假,我在四川的甘洛做義工,剛好碰見到那邊做公益的顧姐姐!當時我就很喜歡她!原以為只是萍水相逢,沒想到……”她的笑容帶了幾分促狹,“沒想到是昊哥哥的心上人!”

她說著又往冷昊身邊走了幾步:“顧姐姐人很好的,你要好好對人家喔!”她站在冷昊面前,較懸殊的身高差異,她擡頭,完全仰望的看著冷昊,一本正經的做狗頭軍師,“你這樣冰冷可不行!沒有女人喜歡看著這麽一副閻王臉,你看他身邊那個男人,笑起來多妖啊!”

“昊哥哥,你要不要笑一個,練習一下?”她很快提議。

冷昊低頭,冷冷的瞥過她一眼,帶著不悅,程瑾瑤立即就吐了吐粉紅色的小舌頭,做出佯裝害怕的神情,很快躲到安北身後:“安北哥哥,我們還是快走吧!昊哥哥好可怕!”

……

出租車上。

朝朝和糖糖還沈浸在興奮中,用大人完全覺得無厘頭的語言交流著。

顧嵐卻始終在想尋歡的一個稱呼,他叫她——

囡囡。

這個稱呼,除了家裏的父母,就只有冷昊是這樣叫的!

她不認為尋歡叫她囡囡是巧合,加上今兒一個下午,尋歡不斷的有意無意的刺激冷昊,她更相信他是故意的!

那麽,問題來了!

一個失憶的人,連自己的名字叫什麽都不記得的人,怎麽會記得冷昊叫她什麽!

“尋歡。”她開口,“你剛才叫我什麽?”

“嵐嵐啊,小囡囡。”他不以為意。

“到底是嵐嵐,還是囡囡?”

“囡囡,嵐嵐,囡嵐……”尋歡反覆重覆了幾次,很不解的,“有區別嗎?”

顧嵐聽他反覆發了幾次音,最終確認了一點:L和N的發音,他似乎還真是混淆的。

“嵐嵐,怎麽了?”見顧嵐沒說話,尋歡再問。

“沒,沒什麽。”顧嵐搖頭,糾結這麽個發音,似乎很可笑,她默了一會兒,忽的再開頭,“尋歡,今天謝謝你!”若不是他,今日看見冷昊和程瑾要在一起,該有多尷尬!

尋歡笑了一下,特別善解人意的:“好歹兩個寶貝兒叫了一天爹哋,我怎麽也要幫你撐著場面啊!”

話雖如此,可薄薄的眼鏡鏡片下,一雙璀璨的眸子裏,閃爍著的全是好玩。

……

與此同時,那輛黑色的,尊貴得如黑馬王子的邁巴赫加長S600內,冷昊坐在後排,封閉的空間,冷氣很足。

他已沒有繼續糾結今天被氣的無數個細節,而是攤開手掌,看著手心那枚小小的子彈。

苗條的身形,音色的金屬質感,稍一轉換角度,光線從不同方向射來,子彈就會折射處不同層次的色澤。

沙漠之鷹,小巧靈活,易於隱藏,是短距離射擊的最好的手槍。

那樣的手槍,他也曾無比熟悉。

甚至,就在這輛車上,就有一把彈夾滿滿的沙漠之鷹!

只是——

此刻躺在他手心的這枚子彈,缺少了一個重要零部件。

彈頭!

這樣一枚子彈,就破空之勢,就及不上正常子彈。

就算真正打到人的身上,也就是打出塊淤青,根本連皮膚都破不了!

再聯想到當時,當他把顧嵐推開,那枚子彈從兩人之間射過,最終涉及到地方,是一個鐵架子,一路上沒有誤傷到任何人。

也就是說,射擊這一槍的,根本不想傷人!

光是這一點,就足以排斥掉冷鄴的可能性!

那個人,五年前想殺他,而這五年,怕是更想殺他了!

當時,射擊這一槍時,他正要吻她,而子彈的瞄準物,恰又是他們當時即將貼在一起的唇。

這樣的意圖明顯,簡直就是昭然若揭!

那個叫尋歡的人,當時正在高速運轉的雲霄飛車上,那樣急速的翻轉,壓根沒個準心,饒他百步穿楊百發百中,也決計不可能將方位距離把握得那麽準!

更重要的是,子彈的射出方向,根本不是雲霄飛車那邊!那個開槍的人,就混跡在人群中!

“你們在游樂園有什麽發現?”冷昊開口,問正在前排開車的安東。

“確實還有一幫人,他們人應該比我們更少,也更隱蔽。”安東答。

“開槍的人呢,有什麽發現?”

“就當是開槍的角度,最有可能的是一個30多歲的女人,帶著孩子。當時沒法搜身,已經派人跟蹤了。”

冷昊“恩”了一聲:“想辦法查清楚囡囡身邊那個男人!另外,查下程家在F市灑下的保護程瑾瑤的魚。”

“是。”安東猶豫了一下,張了張嘴,欲言又止。

“說!”

“夫人身邊那個男人,應該不是夫人現在的丈夫。”知道冷少不想提那個人,但他又實在不想冷少誤會。

“我知道。”冷昊淡淡的。

剛才在游樂園時,他確實被氣得夠嗆,特別是那個混蛋叫他腦補孩子是怎麽造出來的時候,他整個人已處於爆炸的邊緣,後來冷靜一點,很容易看出那兩人雖然裝得很像,卻根本不是真正的一對!

那個男人,無論從氣勢,還是從身家,絕對不遑於自己!

那樣的男人,若真和顧嵐在一起,根本不可能再回到F市!把人放到自己眼皮子底下,更不可能玩出失憶這招!

那個男人,絕對比今天展現在自己面前的,更深,也更危險!

……

於此同時,程瑾瑤也已回到酒店。總統套房,歐式風格。

程氏產業遍布全球,偏偏在A市無一房產。程瑾瑤每次到A市,都是住的酒店。

進門後,立即有個30來歲穿西裝的男人將絨布拖鞋擺在她腳下,程瑾瑤靠在墻上,將旅游鞋蹬掉,穿上拖鞋,隨手將手提包遞給旁邊那人。

那人恭敬將小提包接過,掛在旁邊小掛鉤上。

程瑾瑤幾步走到客廳中間,坐到香檳色小羊皮沙發上,一改之前的天真爛漫,懶懶的靠在扶手上:“Daniel,替我查下玉尋歡這幾天在哪兒。”

…………

【尾巴:大家不用等了,今天只有4000,我實在是太累了,撐不下去繼續寫了。大家可以猜猜,尋歡,這個男人,究竟是誰?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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